一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业务种类
1、《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》申请(合同生效前2个月向学校提出申请)(如申请人在境外,需先申请《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》,方可申请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》)
2、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》申请(合同生效前2个月向学校提出申请)
3、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》延期(合同截止前2个月向学校提出申请)
4、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》变更(事项发生变更起7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申请)
5、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》注销(事项发生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申请)
6、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》补遗
二、外国人工作类别
根据《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》确定,详细如下:
1、A类
A1 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
A2 海外单位聘用教授、副教授或相当职务
A3 我校聘用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务
A5 40岁以下优秀青年人才(外籍博士后)
2、B类
B1 讲师或相当职务
三、申请操作指南
注意:
(1)所有非中文的材料,均需要中文翻译原件,翻译件需翻译公司盖章、基层单位加盖章/流动站加盖章、学院加盖章;
(2)所有材料应是彩色原件扫描,大小不超过1M。
附件材料:学院申请报告(模板)-手写无效